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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纪委的案件中,找关系为何通常不起作用

推荐人: 来源: 时间: 2025-07-22 14:23 阅读: 次 大 中 小

  社会主义螺丝仃:

  gjfjw的玩法是什么?是摆你上台,是把你放进流程。我国的程序是全地球最严谨的,只要你立案了,你就百分百死定了。没有立案,只处于立不立你的情况,你就还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教你们一招百分百有用的,抓住搞“运动”,抓典型的机会,比如今年重点是扫黑除恶,那黑恶势力一个都跑不了,这个时候准备好材料,去需要“指标”完成任务的职能部门举报,一举一个准。

  比如今年重点是打击卫生领域利益输送,那医疗系统就有一群人要成为指标,这个时候你去举报院长主任,一举报一个准。比如今年重点打击工程建筑领域的利益输送,那这个时候你去举报害你倾家破产的甲方领导,一举报一个准。

  再大的关系,一但他成为典型案例,成为kpi,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他。

  渡千川:

  认识的一个实权正科级被带走了,他老婆四处托人帮忙。

  我们问她进展怎么样了,她抱怨说,以前觉得关系很好的人,现在都躲着她,或者敷衍她。

  所以,有利益勾连的,你不找,他们也会主动保你,保你就是保他们自己;保不下的,你找他也没用。

  没有利益勾连的,这时候躲还来不及,谁还会冒着风险去帮助一个即将失去权力和价值的人呢?

  依托泊苷:

  纪委立案调查审查领导干部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不同阶段找关系的用处不一样。

  一个完整的请人去留置基地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步:收到问题线索-初核/函询-初核组形成调查结论上报纪委负责人-纪委负责人同意立案调查。走完这几步,才能正式的把人抓进去熬夜修仙。

  收到问题线索阶段,找关系是绝对有用的。很多问题线索就是棺材板上的浅层泥巴,不深挖屁事没有,深挖下去就是大雷。如果这个时候,能够去疏通关系,争取只做函询不做深层次处理,就能一笔带过。这也是最有用的方式,把火掐灭在苗头阶段。

  初核阶段,找关系也有用。一般的收到了问题线索,就要成立初核组。初核组就会对问题线索一一初核。初核阶段开始,就要开始挖棺材上的泥巴。但是挖深挖浅,也是有讲究的。这个时候找关系,争取不做深层次调查,就装傻似的就事论事调查,也能把事情敷衍过去。

  初核结论上报阶段,找关系有用,但是要找的关系就很大了。初核组形成了初核报告,就要报分管纪委领导、纪委主要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看要不要掀棺材盖。三方同意立案,才能立案。如果初核报告实在是盖不过去、没人敢接单,那就只能去争取纪委主要领导谅解,或者让单位主要领导去跟纪委主要领导沟通,争取不做立案处理,只做组织处理。这个阶段也有用,但是找关系的成本就很高了。

  立案阶段,找关系就屁用没有了。各方大佬都签字同意立案调查审查了,棺材板已经掀开了,你的政治生命也就到头了,成为了纪委那边温暖的kpi。与其想办法找关系不立案,还不如想办法润出国吧。

  这就是人民的名义第一集演的内容。前期陈海在初核阶段,掌握了大量的问题线索,去跟检察院(纪委)主要负责人汇报,要做立案处理。季昌明坚持要跟高育良汇报,因为同级检察院(纪委)还是要接受同级党委领导,不可能绕开党委去调查省管干部。如果丁义珍神通广大,买通了高育良,高育良做出不立案的决定,那丁义珍也能平安落地。但是丁义珍还没这么大神通,所以润出国了。

  A.wallace:

  纪委要启动调查程序,是要同级党委开会决定的。

  说直白点,地级市体制内官员的生杀大权在市委书记那里,以此类推。

  不存在党委会决定后还有人打招呼的情况,打招呼想撇清责任都来不及,还敢往屎坑里跳?

  顶多就是纪委在同级党委会汇报情况,党委了解被查的人后台,把事情压一压往后推一下,纪委的自然明白怎么回事了。但是地雷就算是埋下了。

  除了被查人的后台硬不硬,还有个很重要的要素是纪委准备启动的调查程序,是否因为有人举报,如果被查是因为别人举报,且此人掌握足够的证据,又不死不休地举报,一般是没人敢保的。但如果是没人举报,纪委通过偶然的线索查到的,情况是截然不同。

  烛泪流残月:

  从业务角度来讲,纪委干部无非就两个发展路线,一个是纵向升迁,一个是横向广结善缘。

  纵向升迁大家都懂,就是靠反腐指标,查出了多少腐败案件,这事关个人仕途前程。

  横向发展也不复杂,也就是必要的时候抬抬手放一马,虽然个人失去了一点政绩,但是能让一些重要的人物欠自己人情,关键时刻用得上。

  从流程角度来讲,水稍微深一些。

  纪委平时其实有大量的积压线索,有些是群众举报的,也有一些是通过其他的案件拔萝卜带出来的泥。但这些线索平时不会轻易去碰,只有有了确定的侦查方向的时候才会整合到一起去启用。

  真正找关系的环节和刑事案件是一样的,就是从一开始就不要正式立案调查,只要开始走了流程,就会引起各方的关注,一旦暴露在聚光灯下,就很难再有暗箱操纵的空间。更关键的是,如果立案调查,最后又不了了之,对纪委的权威性也是一个打击,所以这个环节也是诞生冤死鬼最核心的环节。

  当然这里面也有例外,有些关系比较硬的,上级领导坚持死保,这个时候的状态就打回到积压线索那一环了。之前某位局长就是某位市领导的亲属,一开始想直接拿下,后来是免职,调到二线。

  如果实在是因为消息不灵通或者处置滞后,导致已经被立案调查了才想起摇人,也不是没有转圜的余地。但这个时候的工作重点就从无罪释放变成从轻发落了。比如本来有三个重大案件,其中两个就视而不见了,只处理一个。再比如本来应该是受贿罪,最后变成渎职罪。我听说过最炸裂的是15年前左右,某正处级领导,据说金额有个几千万(我怀疑水分很大),最后的处理结果是降为副调研员,调离本市(其实是一种保护,让你脱离对方权力范围)。

  还有一个就是很多外行人不知道的(可见这些答主没几个真纪检干部),就是你的关系是一次性的,可纪委的追踪却是持续性的。刚才提到的那位局长,本来已经退居二线了,但随着他关系的退休,又被纪委给揪出来了,这次可没有人保他了。毕竟新官不理旧账,前任官卖你亲戚的面子,他现在退休了,我可不买他的账。

  所以概括起来就是真正关系硬的根本不会让自己处于被纪委立案调查的状态,真要是被调查了,就不要心存侥幸了,进去是迟早的事,你能做的就是在你进去之前尽快把屁股擦干净,把财产转移,而不是还幻想着自己能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