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尸要价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等15名同学在长江荆州宝塔湾江段野炊时因救两名落水儿童,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名同学不幸被江水吞没,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而打捞公司打捞尸体时竟然漫天要价,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不仅不为所动,而且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
此事件曾被媒体广泛关注,舆论一致谴责挟尸要价的行为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羞辱了所有国人。
10月28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授予徐彬程等15名同学“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荣誉称号并追授陈及时、何东旭、方招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教思政〔2009〕14号),决定授予徐彬程等15名同学“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荣誉称号,追授陈及时、何东旭、方招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决定指出,陈及时等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在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他们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广大青年学生要学习他们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心系社会、关爱他人的广阔胸怀,学习他们自强自立、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不为名利、乐于奉献的优秀品质。
决定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向英雄集体学习的活动,大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以英雄楷模为榜样,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加强品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010年8月18日,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颁出,刚毕业不久的年轻摄影记者张轶因《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最佳新闻照片奖。第二天,长江大学李玉泉发文称该照片被误读,建议组委会和评委会撤销该照片的获奖资格。一时间,网络沸腾。2009年8月20日下午,作者张轶通过潇湘晨报发来全套照片,8月23日,“金镜头”评委会经过调查宣布照片真实,新闻不存在造假,事件得以平息。

照片作者张轶到达现场后并没有立即投入拍摄。经过观察,在长江大学校方付出4000元后打捞者将第一名遇难学生遗体已经给了学校。实际上在16:41前,第二名遇难学生遗体也已经打捞上来。2009年10月24日16:43,王守海(船上穿白衣服者)坐在船头等着钱到位。

2009年10月24日16:45,打捞人员将第二名遇难学生遗体从水里拉起,并用绳子栓牢右臂。

2009年10月24日16:47,长江大学派来人员专门协商打捞学生事宜。

2009年10月24日16:48,岸边焦急等待的师生。

看到学校来人了,王守海和其他打捞者开始向学校的人说钱还没到位之类的话。“……说好的三万六,钱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听老板的!”

从这个连续的手势看,并不像是在商量如何靠岸

在师生们的求助和抗议下,并声称一定给钱,王守海一行才示意将第二名遇难学生的遗体交给岸上的师生。

2009年10月24日16:51,王守海一行将第二名遇难学生的遗体交给岸上的师生。

2009年10月24日16:52,早已在岸上等待的师生们将打捞上来的遇难学生紧急送往医院
评论:不应道德绑架挟尸要价的老人
《吕氏春秋·察微篇》上的一则故事:
鲁国之法,鲁人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故事的大意就是:
鲁国有一个法律,鲁国人如果在其他国家做奴隶,你如果把奴隶赎回来,这个钱可以向国家报销。孔子的学生子贡有一次赎回了一个奴隶,但是他没有去找国家报销,结果孔子批评他了:你如果这样搞,恐怕以后其他人不会再去赎回奴隶了。
后面那段更加有意思:
子路也去救了一个溺水的人,那人给子路赠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了,结果孔子非常高兴,说以后鲁国人肯定都愿意去救溺水的人了。
不知道大家读完这个孔子的故事之后,有什么感受?我只能说:圣人就是圣人啊,真是洞察人心啊。
大众为何对挟尸要价这么愤怒?因为大众潜意识里面认为你去捞尸体也应该见义勇为,不求回报,就好像那个溺水去救人的学生一样,这样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没想到你居然还要收费,并且还收1.6万元/人,这太过分了,不给钱,居然就让尸体泡在水里?丧尽天良。
大家想过没有,如果我们以这种道德要求去要求这些捞尸人的话,并且对其加以道德审判,会有什么后果?那后果很明显的,就如孔子预测的那样:以后再也没有人去河边救人以及打捞尸体了。你们不要觉得这是危言耸听,这就是残酷的事实。
后来记者去采访的时候发现:这条河每年都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溺水,所以才有这么一个专业的打捞队在,并且还给出了一个市场报价:白天1.2万/人,夜晚1.8万/人。这个打捞队自己有船,有打捞工具,还有专业的打捞人员,平时没事就在河边转悠。如果运气好,碰到有人落水,人还没死的话,只要你价钱合适,他们马上工作,不排除还能把人抢救出来。所以因为有钱赚,所以给那些溺水的人还给了一线生机。这是他们的一份工作,并且以此为生的工作,收入也还算不菲,打捞一个人可以赚一万多,一年估计可以赚个一二十万吧,几个人分一下,可能每人一年几万块钱(十年前还算不错了)。
当然打捞也是有风险的,并且收入不稳定,和我们做交易一样,需要“守株待兔”,大冬天的都需要在河边溜达找生意。如果他们按照大众的要求,必须无偿义务服务,你们想一下会是什么结果?见义勇为一次可以,两次也可以,三次,四次?长年不工作,一直在河边转悠,专门见义勇为?也许这么做,符合大众的道德要求,实际上你做的到吗?反正我觉得我做不到,比如我不可能一直在珠江边,买个船,买专业工具,雇佣几个人,专业负责见义勇为。
如果打捞有报酬呢?那就是另外一件事了,那真的可能让他们有动力去做。所以孔子对子路收了溺水的人一头牛,表示很开心。以此类推,我觉得这位老伯打捞尸体后要收费是可以接受的。
当然在具体的细节上,可能有很多伤害人的感情:比如不给钱,就不交回尸体,让尸体泡在水中。当然也不排除在过往的经历中,谈好了价格,捞上来之后,但是对方不给钱了(我猜测完全是有可能的),所以他们接受教训,必须一手交钱,一手交尸体。
也许你还是接受不了,那么我给你说一个更加残酷的案例:如果某人的亲戚生大病住院,病情很严重,必须要手术,手术成功的概率很高,但是要收费1.6万元,但是患者家属没有钱,请问医院应该怎么办?医院是否应该见义勇为,哪怕没有钱,也手术救人?还是不给钱,就放任不管?(我告诉你,这种情况每天在这个世界发生无数个案例)
我相信你应该知道医院最后的选择是什么。虽然也有很多人去骂医生,但是如果换个角度想想,医生治病救人不收费,那么结果是什么?一定是医生收入为零,医院破产,那么我们所有人生病都得不到医治。
从某种角度上说,因为用金钱去解决一些问题,反而从侧面激发了一些金钱带来的善意。而一味的在道德上去进行批判,最后的结果,不仅不会促进社会道德的进步,反而导致道德的沦丧。
比如如今我们还在批判老头,那么专业的打捞队肯定只能解散,以后有人落水,再也没专业人员救援,也没有专业人员去负责打捞了,这就是残酷的现实。
好了,我相信认同我的观点的人不多,但是我觉得这是我理性思考的结果,并且我相信很多人的道德批判是完全放在事不关己的立场上去做的。如果换做是你,你觉得你的选择会更好吗?
最后的最后,是为做交易的人来说的:为何十年前我对这事的看法和十年后截然相反?这绝不是我道德的沦丧,也不是人性的扭曲,而是我看待事情更加的“理性”,而不是仅仅出于个人情感的判断。
对于普通人来做交易来说,我认为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的情绪,人一旦有了情绪之后就丧失理智,市场的波动可不会因为你是高兴,伤心,失望而改变,你痛骂市场也好,你痛哭流涕也罢,它才不会理会你呢。
用一句不知道在哪里看到的话来结尾吧:少指责点别人的人品,多谈谈人性。少谈点道德,多谈点规则。
